福建省多晶硅提纯炉司法鉴定
摘要:福建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华碧司法鉴定所对涉案定作物多晶硅提纯炉能否达到合同约定进行物证鉴定。华碧司法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多晶硅提纯炉抽真空装置运行后的泄漏量不大于2Pa/5min,符合合同约定;发现炉内抽空极限真空度不足,未达到合同约定的6.7×10-3Pa的要求;发现加热系统存在石墨体穿孔、破裂,绝缘层打火痕迹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证特征,并出具了相关物证鉴定结论。
华碧[2013]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福建省某市人民法院
1. 委托单位:福建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定作物多晶硅提纯炉(型号为W***50/600)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1)抽真空装置运行后,炉内抽空极限真空度6.7×10-3Pa,泄漏量不大于2Pa/5min;2)加热系统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2年11月29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一份
(2)、《某市**真空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下称《定作合同》)及《<某市**真空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各一份
(3)、《技术协议书》一份
(4)、《W***60多晶硅提纯铸锭炉使用说明书》一份
(5)、《W***50/600多晶硅提纯炉发货清单》(下称《发货清单》一份
2)、样品清单(见附图):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多晶硅提纯炉
(2)、取回样品:涉案多晶硅提纯炉的炉内石墨1块,真空规、真空计及压力传感器各1件
5. 鉴定地点:华碧司法鉴定所、某太阳能硅有限公司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某太阳能硅有限公司A与被申请人某真空炉研究所有限公司B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福建省某市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上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图1:性图片-1
图1:勘验样品外观代表性图片-2
图2:主体设备勘验代表性图片
图3:真空机组现场勘验代表性图片
图4:泄露量检测代表性图片-1
图4:泄露量检测代表性图片-2
图5:抽空极限真空度检测代表性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