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碧[2013]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甘肃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产品P16室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外挂箱体框架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需方要求或者同类产品行业标准,重点对显示屏的单元板是否变色、色衰、不亮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3年02月01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2)《甘肃省某市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一份
(3)《LED电子显示屏工程建设制作安装合同书》一份
(4)《P16全彩模组主要技术参数》一份
2、样品清单:LED箱体1个,包括箱体框架、12块LED模块(即单元板,以下简称为样品1~样品12)、电源、电源线等主要部件
5. 鉴定地点:华碧司法鉴定所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甘肃某亮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A与被申请人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B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甘肃省某市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图1:样品外观代表性图片
图2:通电和断电试验代表性图片 只点亮红灯珠
图3:通电和断电试验代表性图片 只点亮蓝灯珠
图4:通电和断电试验代表性图片 只点亮绿灯珠
图5:通电和断电试验代表性图片 三色灯珠全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