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轮毂及轮胎物证鉴定
受理日期: 2013年11月06日申请人山东省某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某等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司法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经鉴定,涉案轮胎的规格与其更换前轮胎规格存在明显差异,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涉案内胎拉伸性能检测因缺少相关判定依据,故对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不作判定;未发现涉案轮毂存在质量缺陷。涉案轮胎轮毂迸出与涉案轮胎和更换前轮胎之间存在规格差异且外胎与轮毂不匹配具有因果关系。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轮毂及轮胎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13年11月06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样品清单:
涉案轮胎、原轮胎、同轴另一侧轮胎(含内、外胎)各一个
涉案轮毂、同轴另一侧轮毂各一个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