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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切实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北京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推进司法鉴定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据了解,北京市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从2017年10月开始起草《北京市关于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及分工方案。经多次研究修改、征求意见,2018年6月1日,北京市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8月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7年11月,北京市司法局与市高级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规定》,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健全鉴定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在人民法院内对鉴定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为鉴定人出庭作证提供便利条件,有条件的法院应当为鉴定人候审提供等候区域、设立专门的庭审席位。

两高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施行后,为解决相关部门对文件部分内容理解不一的问题,2018年6月,北京市司法局与市高级法院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伤残等级和赔偿指数的评定、新旧标准的衔接适用等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有力规范了《分级》实施。

此外,北京市还加大对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快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对关系鉴定、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等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鉴定行为,以及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一个年度内有效投诉达到两次以上(含两次)且整改不力的鉴定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训诫、通报或行业惩戒等处理。

为进一步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北京市司法局提出“四个及时到位”,以此抓实司法鉴定分级管理。

据介绍,首先是工作指导及时到位,2017年11月,印发关于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的通知,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半年来,指导各区司法局办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66件次,做出投诉答复35件。其次是业务培训及时到位,为促进各区司法局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举办2018年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暨半年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了全市司法鉴定改革意见主要情况,部署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同时就司法鉴定投诉案件的一般法律问题、司法鉴定许可和统计工作等进行了专门培训。三是机构人员及时到位,目前,北京各区司法局均明确了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区级司法鉴定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满足分级管理要求。3个区司法局经区编办批准成立了司法鉴定管理科,2个区司法局通过内部调剂,设立了独立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室),6个区司法局由其他科室兼管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后是落实职责及时到位,2018年上半年,各区司法局受理投诉74件、行政许可85件,走访抽查35家鉴定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责令2个鉴定机构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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