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移动破碎机设备进行产品质量鉴定
吉林某矿业公司购置移动破碎机全套设备,用以矿山开采工作,设备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变形、开裂等问题,直至无法运行被搁置。该矿业公司就此事与山东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产生纠纷,吉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特委托我单位对涉案移动破碎机的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苏华碧[2021]技鉴字第**号
1、委托人:吉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移动破碎机的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1年04月
4、鉴定材料:
(1)《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2)《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
(3)《产品订货合同》一份
(4)《高效锤式破碎机使用说明书》
5、鉴定地点:
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